张,以确保男人能顺利诞下胎儿。
一般男子十六七岁就产下头胎,产穴自然也被开拓,而他今年二十七岁,还没怀上孩子,产穴仍然紧闭,他只知道这里可以排污血和生娃娃,连里面具体是个什么样都不知道。
看着男人干瘦佝偻的身体和身下发育良好的硕大性器这是可以说的吗,宋伶没忍住叹了口气,然后吹灭蜡烛,把人拉到床边,为他盖上了被子。
他老老实实躺平,光着身子躺在晒过的被褥里,一动也不敢动。
“睡吧,今天太累了。明天衣服干透了再出门,你可不要也生病了。”
她真的累坏了,交代好重要的事,说完没多久就睡着了。男人伸出手,小心翼翼帮她掖好被角,倦意袭来,他也闭上了眼睛。希望妻主明天醒来后不要变回去,不要当着别人的面打骂他,也不要总是不顾自己身体做出一些任性过头的事情。
他已经不再是满脑子粉红泡泡,憧憬不切实际所谓浪漫的少年,他不奢求婚礼喜宴,也不贪图锦衣玉食,只要妻主不再自暴自弃,他就会一直陪着她努力活下去。
虽然他们现在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三间婆公留下的瓦房。但是只要妻主不再挥霍无度,也不要总是把他打得爬不起来,他多去找些谋生的活计,往后的日子总不会太难过的。
粘稠的杂粮粥暖融融的,被子也有阳光的味道,小妻主侧躺在他的身边,睡颜恬静,大概是做了个好梦。时值夏末,她的手指却是一片冰凉,他小心翼翼包住她的手,隔着床单用粗糙大手捂热她的手掌。
“妻主,妻主……”
他反反复复念着这两个字,虽然声音很轻,但还是扰醒了宋伶的美梦。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癫,分明白天看着挺温顺胆小的,怎么晚上这么主动,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又是脱衣服又是偷偷握她的手,还自己美滋滋搁那念叨。
她抬起手想拨开他的手掌,男人却下意识缩起了脖子,宋伶愣住,悬空的手转变既定方向,改为摸他的脑袋:“没人和你抢,赶紧睡觉。”
“嗯,我睡。”
宋伶沉默,翻了个身,又翻了个身,男人还是没有要睡的意思,她低声问:“还有什么要说事吗?”
男人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哽咽着开了口:“妻主,马上就到秋收了,我会好好干活,多赚点钱回来给你,你能不能……一直像今天这样?”
“好,好。”宋伶困死了,她只想睡觉。
“嗯,我一定会……”
宋伶不想听男人的承诺,又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乖~”
那边没有声音了,宋伶收回手,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刚刚答应了些什么,她只知道她终于可以安安静静睡觉了。
夏末秋至,正是早稻丰收之时。
这些日子男人总是一大早就出门,临走前还煮好足够宋伶吃一整天的菜粥,然后在红日西沉后踏月而归,按照承诺的那样带回帮人收谷割稻赚的钱来。不多,每天也就二三十块钱,但对这个穷困潦倒的家庭来说也算是一笔相对可观的收入。
这是个类似华国近现代时期的时代,科学以及机械发展并不很先进,只有村里富户家里有电灯,至于自行车这种代步工具,整个村子只有村长家的独生女有一辆,还是几年前娶正夫时添置的。
宋伶被迫在家安分养病时,曾看过村长家女儿赵贤才骑着自行车从他们家门口路过一次。赵贤才流氓一般对着破败不堪的木门吹了声口哨,瞧见从门口出来的是宋伶后,吐了口唾沫,道了声晦气,蹬上她那辆风光的脚踏车一溜烟润了。
这世界对于男性的轻视与偏见,正是过去的宋伶所能感同身受的。妻主无能,而夫郎贤淑清秀,这样的男人,正是所谓风流浪女所喜爱欺辱的对象。
然而对于宋伶来说,拖着这幅虚弱不堪的身体,能做的最有用的事情就是好好修养,就算现在冲出去和村长女儿大吵一架,也只是平白添乱而已。
锅里热着掺了白米的杂粮菜粥,男人在里面加了蔬菜和肉丁,又往里面卧了个洗净的鸡蛋,不仅易于消化还能补充营养,周到妥帖让人挑不出错来。只可惜,他是个足够合格的夫郎,而他的妻主却是个不懂得珍惜的小混蛋。
令人郁闷的是,她现在被困在这个小混蛋风吹就倒的身体里,好像和它严丝合缝融为一体了。果然,比起代替另一个人渣活在这世上,她还是更想回去亲手杀了那个活活掐死她还伪造成她自缢身亡的刽子手。
她不过是一抹残魂,残存世间游荡十载,眼睁睁看着凶手逍遥快活,还娶了新的妻子;看着父母对她的死默而视之,他们美滋滋拿着那个人给的补偿金,从头到尾甚至没有想过要去报警;看着年幼的小妹妹有了备受宠爱的弟弟,在名为家的边缘再次孤身一人。
这些年发生了太多好或不好的事情,而宋伶只能痛苦又绝望地看着这一切,好与不好,都与她这抹早该消散的残魂无关。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看见宋椒考上了很好的大学,那曾是她梦想中的学府,后来因为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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