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已经是一副装扮了,还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胖,有毛可看的啊心中不爽,乐乐搂着凤儿坐在椅子上,正巧来了一阵风,借着风势,乐乐轻轻吹了一下面纱。黑纱扬起,露出半张脸。嘴,一张漂亮的樱桃小嘴,嘴角微微上扬,好像在想什么开心、得意的事情。再往上看突然,乐乐觉得那道视线消失了,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他再挪回来,嘴角再度扬起,笑得更开怀。在乐乐的脸上,涂了一层药,看上去腊黄腊黄的,可是照镜子一看,自恋的乐乐还是看到了一张可爱的小娃娃脸,万一有劫色的呢?想想,乐乐立刻动手做了几个大大小小的肉瘤子,粘到脸上,乍一看,麻人、渗人,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凤儿第一次看的时候,直接就被吓哭了,就连姚云龙也是强忍着看了好几天,才适应下来。这也是她平时带上帽帷的,挡住脸的主要原因,总不能伤到无辜吧。回过神,就听到一个好听的男声正在和姚云龙说话,声音低沉略带沙哑,听上去有点饱经沧桑的感觉“是我无礼了,明知这地有人,还厚着脸皮过来。”姚云龙的声音是那种很冷清的童声“无事,大家都是同路人,这亭子大得很。”说完,就坐回到灶边,挡在那男人和乐乐和凤儿的中间,伸手去翻火上烤的腊鸡,多一句话都不再说。凡是当个乞丐的,都会有一手绝活儿,这个无论大小,也无论男女,只要当过就有,那就是烤东西的本事。乞丐很多时候都是饿着肚子的,为了生存,打猎就成了他们必学的本领之一,打回来的东西都是生的,不能炒,不能炖,更不能煲汤,唯一可行的烹调方式就是烤。世事无绝对,也有人因为身体的原因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不会打猎,或者是打猎水平太低,很少能弄到猎物,就只能跟着别人蹭吃蹭喝,吃白食是不行的,于是,这类乞丐就要更精于烤制食物的精髓,这样才有可能让更多的人喜欢带上他。无论是哪种原因,姚云龙烤东西的水平可算得上是乞丐中的高手,再加上乐乐精心腌制的鸡肉,时间不长,淡淡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这位小哥儿,我这有一两银子,不知道能不能换你只鸡腿?”那个男子客气的询问。姚云龙扭头看看乐乐,而乐乐只是冲他笑了笑,没有说话,略微思量一下,就听他说道:“这位大叔,小子以前看戏文里说,百年修得同船渡,还有说五百年换一次回眸,既然咱们在这路上遇到那就是有缘人,银子就免了,两只鸡腿一只给我娘的,一只是我妹妹的,不如剩下的你我一人一半儿吧。”乐乐很满意姚云龙的安排,反正一只肥鸡他们也吃不了,扔了浪费,能结个善缘也是好的,至于说会不会养出一条白眼狼,乐乐觉得可能性不大,自己三个人都不同程度的化了妆,属自己最丑,最可怕,所以劫色这一条可以排除。劫财嘛,虽然没骑过马,可她也经常见。三少爷也好,那个男人也罢,两人都喜欢马,也常跟乐乐说怎么相马,什么样的马才是绝世好马,而财迷的乐乐则关心什么样的马儿最值钱。虽然被鄙视,可好歹乐乐很明确的知道,就那匹大黑马,乐乐所有的身家财产加一块儿也没人家一个马腿值钱。一不图色,二不图财,乐乐就不相信自己这三个人身上,还有什么可值得那人费心思的。至于说,他可能是追来的阿信,这种可能性乐乐想都没有想,这两个人长相、身材、气势完全不一样,能是一个人的话,只能说明那个男人太厉害了,自己吃亏上当也是理所当然的。男人其实还准备了好多话,准备一点点的说动姚云龙,总之,今天他一定要吃到这只烤鸡,却不成想,他这么痛快的就答应了,表情有点怪“呃,好吧。”5187字。(。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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