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是公爵的千金,康斯坦丝·冯特尼格。
宁芙与埃丽莎带着亲戚关系,埃丽莎的父亲是她母亲的表弟,因为两人母亲一见如故的关系,埃丽莎也经常找她玩。但康斯坦丝却是一次偶然认识的。小时候去乡下别墅避暑的时候,在河边遇到了焦急的小康斯坦丝,原来是她偷偷带着爱宠小狗出来玩,但是小狗才几个月大不知危险,为了追蝴蝶不慎掉到河里去了。康斯坦丝对这只玩伴喜爱非常,但她又不会游泳,哭得手足无措。幸好宁芙带着家佣,下河三两下就捞了上来。从此便结下了友谊。
埃丽莎是她们里结婚最早的,其次是宁芙,最后一个是康斯坦丝。康斯坦丝家也是军旅出身,宠爱她的父亲为她精心挑选了一位英俊潇洒、前途无量的将军之子,配上康斯坦丝骄阳似的容貌,堪称门当户对。
之前爱极了玫瑰的康斯坦丝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紫罗兰,比起以前热烈的样子更多了份沉静优雅。一向就温雅的埃丽莎也多了一些夫人常用的珍珠来做首饰。反观宁芙,由于不参加交际,阿克特也不会限制的缘故,她反倒还保留着少女的样子。带了雏菊的胸针,白色的连肩蓬裙,简单的发尾辫,一眼看过去就像是正值待嫁年纪的青春少女。
“你这家伙,明明是最早生孩子的,怎么看着比我们还年轻?”康斯坦丝嫉妒地揪了揪她的脸。
一般来说,生了孩子的妇女常带着挥散不去的疲惫,整个人看起来也会老上一些。看看前几年刚生孩子的埃丽莎就知道,养了两三年才把气色养回来。宁芙这家伙明明才刚生完孩子没多久,看起来竟然是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
宁芙委屈地揉着发痛的脸,“我怎么知道嘛……”
埃丽莎打着扇子笑,揶揄道:“我们俩都当母亲了,康斯坦丝你什么时候呀?”
康斯坦丝不满道:“我才结婚半年,竟然就来催了,怎么和我母亲似的。”
埃丽莎虽然表面看起来温柔斯文,可内里性子却是开放不羁的,“当日婚礼的时候看到你丈夫的样子,当然会以为你不出两三个月就有好消息啊。”
“毕竟……他这么强壮……”埃丽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被这么打趣,康斯坦丝不禁红了脸,不知道怎么顶回去。
半晌,才讷讷道:“我也不清楚啊……虽然确实是很……”说着说着,脸红了个通透。
大概女孩子从少女进阶到妇人,再进阶到母亲。自然而然的,女性好友之间的话题也会随着不断转换。
呷了几杯香醇的大吉岭过后,话匣子渐渐就打开了。
只是两人讨论的话题让皮薄的宁芙听得一张脸羞红不已,不禁阻止道:“你们别说这个了!”
宁芙的话顿时引得两人视线,埃丽莎好奇道:“你丈夫怎么样?虽然他看起来臂膀好像没有康斯坦丝的丈夫那么宽,但是我相信能打下伏特河以北那么大一片领地的将军想必也不差吧。”
康斯坦丝说道:“光看他那张脸就很赚了啊,是不是强壮又有什么关系?”可不是每个男人都像她的詹姆斯那样,手臂强壮到可以坐个小孩。
大多数的人会因一个人的功绩而孺慕他崇拜他,但是颜控如康斯坦丝,她只会在乎容貌与身材,长得很丑的男人哪怕是夺下了一个国家也没用。
宁芙虽然很羞于谈论这种话题,可是事及她丈夫的尊严,这怎么能行?!
宁芙羞愤反驳道:“才不是呢!阿克特非常强壮非常厉害!”
康斯坦丝坏笑道:“哦?是哪里厉害?”
埃丽莎道:“大概是两个月就让宁芙怀上了孩子的厉害。”
说罢,两人捧腹大笑起来。
宁芙无奈。
大概是太有趣,笑过了半晌,几个人话题依旧是围绕着男人来进行。
“你这里怎么红红的?”宁芙看着埃丽莎行动间不小心露出的锁骨,指着那块红痕好奇问道。
埃丽莎看了一眼,漫不经心将衣领提起来重新遮住,道:“肯特昨晚有点过头。”
是这种事!
两人脸俱红,这种吻痕怎么好意思暴露出来。
康斯坦丝不由拧眉道:“这也太过分了,不考虑到你还要出门的问题吗。就算是在家里,给仆人们看到了,主人的颜面何在?”
埃丽莎托着下巴叹了口气,“谁叫他比我小呢。”
“在他开口追求我以前,我一直把他当弟弟看。”
埃丽莎的丈夫比埃丽莎小了五岁,又是家中幼子,不由还带着些稚气,床笫间有时候会闹得厉害。
“说到这里,你们丈夫难道就没有什么特殊的小爱好吗?”就像肯特爱在她身上留吻痕一样。
康斯坦丝也有些害羞,但也想听听其他人的,便扭头道:“宁芙先说。”
宁芙啊了一声,秀气的眉毛拧着,眉眼低垂,显得很是踌躇。
终还是败在了两闺蜜软磨硬泡里,
只好犹犹豫豫地说起了自己最近的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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