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确实没想到,那个被奚暮揣在怀里护着,捧在掌心宠了多年的小妖怪,真的能坐视奚暮去死,无动于衷。
他隐在绝对安全的位置,眼睁睁看着那些人,残忍地将奚暮折磨致死。
他受了伤,打不过那些修士。
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若去救奚暮,只是白白添上一条命。
他只睁圆了眼,将那一圈的人脸都烙在记忆里。
奚暮,我会为你报仇。
奚暮,别怕,你再忍忍,就都结束了。
奚暮,若你有来世,千万别再遇见我了。
奚暮,我不喜欢你,一点也不,你别再痴爱我,也别再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了。
……
这场凌迟持续了一个时辰,奚暮才咽气。
他到死,那双桃花眼都是清澈温柔的,不带半分怨怼。
若说不甘,那也是有的。
昔时仓灵看不懂那份不甘,待到懂了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再也不会回来了。
仓灵闭了闭眼,鼻尖翕动,漫空都是血腥味。
雪一直下,落了一层又一层,迟早能将血污覆盖,将奚暮残破的尸体掩埋。
他在暗处蹲了很久,久到奚暮尸身僵硬,久到雪葬了奚暮,也落白了他的黑发,久到那群人失望离去,不再蹲守猎捕,只留下淹没于风雪里模糊不清的骂声:“果然是薄情寡义的东西!本性凉薄,天生就没心!”
仓灵捂着空荡荡的心腔,觉得他们说的很对。
他又等了很久,确认那群人不会去而复返,这才一瘸一拐趿过去,扒开冰寒彻骨的雪墓,露出那张闭不上眼的熟悉面容。
“三百二十七剑,我数了,我会为你报仇。”
仓灵并不伤心,因为他没有心,心腔里是空的,面容也漠然。
但他对着那双不瞑目的眼,总有些古怪的触动。
想了想,奚暮似乎说过爱看自己笑。
说他一旦笑起来,奚暮只看着,便伤也不疼了,冬夜也不冷了。
像暖阳一样,能煨热人心。
于是,他咧唇一笑,灿烂无双,面靥上绽出浅浅梨涡,乖巧又甜蜜,惹人生怜。
每每这时候,奚暮就会抚着他的脸,摸一摸他头发,叹息一声,说着他从来没听懂过的话,又掏出个水灵灵的仙果给他吃。
仓灵顺着他被扎烂的衣襟摸去,满手血,仙果烂了一半,混着碎肉,他掏出来,捧着吃了。
像是捧着一颗心脏般,细细嚼了,慢慢咽下。
“奚暮,这个果子不甜了。”
“奚暮,我饿了。”
“奚暮,我冷,你抱抱我吧。”
但再也没人回答他,宠着他,捂他在怀中,捧他在掌心了。
又过了很久。
天黑了,血色被雪覆盖,雪白地更刺目了。
大约是雪盲,仓灵的眼睛有些疼。
“奚暮,你是不是很疼啊?那我抱抱你吧。”
仓灵抱着他,依旧笑吟吟地看着奚暮,却发现眼前忽然隔了层血雾,他眨了眨眼,有水渍滚出,脸上湿了,手指一沾,才发现是血。
自那以后,他视物模糊,再也看不清明这天地红尘。
但,这一切,迟早也不过是仓灵作为妖漫长一生中,一段微不足道的前尘过往。
一个凡人的痴爱又算得了什么呢?
空寂无人的雪原上,仓灵拖拽着奚暮残破的尸身,不知去哪儿,也不晓得何处是尽头,他头一次产生了一种茫然的感觉。
四周无际,茕茕孑立,独行踽踽。
现在,他是一个人了。
他曾在奚暮怀中筑巢,奚暮舍不得他的脚落在地上,沾上灰尘,总将他的原形抱在怀里,他便以其为家。
现在,他没有家了。
雪越落越大,少年如火般热烈的红裳渐渐被雪披成银霜胭脂红。
拽着尸体,拖着微跛的腿,他走地很吃力,赤足踏在雪原上,早已冻地麻木,足踝还拴着红线穿就的两枚小小金铃,响声清脆。
奚暮说他的足好看,像玉一样白,像琥珀一样剔透,拴上红线金铃就更好看了。
那是奚暮留给他最后的东西。
他舍不得摘。
哪怕如今,红线早已陈旧出一股暗色,金铃也斑驳出划痕,似喊哑了的嗓,像白墙上经年去不掉的血污。
三百年才透出的旧。
三百年……
三百年了。
对,已经过去三百年了。
足尖刺痛,破旧的金铃喊哑了嗓,终是将他从魇中唤醒。
仓灵睁开眼,空洞聚焦。
眼前的雪比三百年前沧茫道的那场还要大。
覆满九千长阶,从天门一路封至九天境尽头的人神界碑。
仓灵走在天阶上,每一步都锥心蚀骨的疼。
脚背上布满了被风刀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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