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血,有无效果且不论,心理暗示反正是足够了。吃了几口,仍旧饿着,但偷懒不能太过分,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去做,于是我戴上新的乳胶手套。看着双手,一阵苦笑过后终是把角针抽了出来。“呼、呼、呼……”我咬紧嘴唇,撇去杂念,继续下针。为减少针线对伤口过多的扯动,我用左手将两片本连在一起的肉块挤压回一起。如此般,左手挤压伤口,右手穿针引线,不知过了多久,裂开的口子有一半已经贴合回去了,成就感虽满满,但肩膀和腰可酸得不行,pi股也有一边麻痹了。一个人既当主治又当助手着实吃不消,精神也被推至了极限。我直起腰想舒展一下筋骨,就在这时,一滴晶莹透亮的汗珠无预兆地从下巴滴落,心里随即惊叫一声,虽想截住它,但我可没用肉眼捕捉物体的能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滴圆滚滚的汗珠溅落在伤口上。刹时,犹如火山喷发般、烟花怒放般,一种从未尝试过的痛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蔓延至全身,我几乎要晕厥过去。但我不敢乱动,怕每动弹一下都会带来成倍的连锁反应。好不容易支撑住了,泪珠又不省心地落下,幸好没滴在伤口上。我把眼泪拼命憋回去——此时要是崩溃,那就别指望今晚能好过,一面试图想一些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于是便想起了渔子霏。给渔子霏动手术的时候,我未曾想过要伤害她,然而事与愿违,当我救助她肉体的同时,也在无形中伤害了她的心灵,因此作为惩罚,要我亲身经历一次她所经受过的痛苦,可谓是合情合理,不,应该说是报应,作为几度伤害她的报应。如果没记错,第一次伤害她是在大四第二学期,实习期。这时期,学校像赶鸭子一样,要求不考研的学生都要进入社会,去寻找实习单位。也即意味着学生生涯已提前结束,靠班级关系维系的同学情到了该告别的时候。就在这敏感时期,渔子霏向我告白了。此时,她已经找到实习单位,在外省,而我,还没有找到。面对她的告白,我毫不留情地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一身清贫怎敢入繁华,两袖清风岂敢误佳人。这一别就是六年。六年后,当渔子霏挺着怀胎十周的肚子来找我时,我又再一次伤害了她。现在想想,我还真是没用。对待渔子霏,我只敢伤害却不敢……不敢……霎时间各种情绪到达顶点,我当即有感而发:何时起,各奔前程,何曾晓,再见已是至今。怕相见,恨相见,难相见,为相见。那一刻,记忆化作一潭浑水,那一秒,定住的不再是画面。若相聚,便嬉笑,若相别,便挥手,若相爱,一万年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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