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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节(1 / 3)

张仙姑愕然:“这是什么话儿说的?”

小江道:“人能装聋作哑,不能真的又聋又哑。害,我接着跟您说,那个蓝衣服的是哥哥,绿衣服的是弟弟,都说分家的时候不公平,对方占了便宜。祝大人就叫他们互相带着老婆孩子交换搬家……噗,他们都不愿意。祝大人要给他们重新分家了,原来并不是真的要他们搬家……”

小江慢慢给老两口译着方言,心中也渐有了想法:他并不是个冷酷的人,对那可怜人也多有回护。那卖珠人家的事,是我失了计较,不好代她揽事。

她的心里一阵的难过。仍然硬撑着,不肯就走了。

花姐在一边看了一阵,也从土场挪了出来寻老两口。

只有祝缨还在土场里,依次与这村里的人家交谈。断一些鸡毛蒜皮的案子,分家都算大案,其他多的是你家的鸡吃了我家的菜之类。

贵人眼里,这连件“事”都算不上,听着都算解闷的“闲谈”。但是于普通百姓,这就是天大的事情。种了一春天的菜本来能换一小罐盐的,现在被鸡糟蹋了,全家吃淡,能行?

祝缨在大理寺断案,重伤起步,凶恶的如谋逆、灭门都断过。现在却全是些村里的事儿,件件听起来都不霸气!村里的人呢,也讲谋逆当故事,却很关心鸡鸭怎么赔偿。

她很快摸着门,先让村中长者说意见,依据大家的反应,知道这村的习惯,再比照律法按自己的心意来断。

比如分家,谁来分也不可能完全平均,哪怕一贯钱,一家半贯,哥哥都能说自己的儿子是长孙,长孙犹子,得多分。弟弟则要讲,哥哥仗着年长,在他还不懂事的时候已多侵占了不少财产。

祝缨分的时候,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就不照着“平分”来。她提供了几个方案供兄弟俩选择,如果多给哥哥一点,但是要讲明哥哥是多分了的,理由是他是长子,为原本的家出力更多,这一点由村中长者共同作证,所以多给一点。如果弟弟要赡养老母,则由弟弟多拿一分。并且言明,如果弟弟多拿了财产又不赡养母亲,她就要照国法来办这个逆子了。

完全地心服口服,那是不可能的!真要都讲道理兄友弟恭互相推让,那就吵不起来了。对于许多人,没占到便宜就算吃亏了,这种人永远不可能让他满足。又有一些人,受了许多的委屈,也不能硬叫他完全地放下。

普通乡民家,字都不识几个,也就不用提还有什么家产记账了。顶多是在县衙里的一个簿子,记着这一户一共有多少田。至于家里有几条被子这样的事谁也说不清,但他们争的就是这几条被子。

面上看得过去,也就差不多了,并不是为了说服这兄弟俩,而是要让别人看到她在管事儿。且管得也还算公平。

其余事件也多如此类。

县丞、主簿到刺史府领训,往来花了十来天,他们回县衙的这一天,正是祝缨结束了一轮巡视,回来换第二班下乡的日子。

县丞和主簿便得到了一个噩耗:新来的县令,他就是个王八蛋!不用粘毛就是个猴儿!满身都是心眼子!他会说咱们方言!他听得懂!

父老

县丞和主簿近来日子不太好过!

不管是谁,换了个顶头上司日子都不会太舒坦,尤其在前任上司是个撒手掌柜的情况下。他们背后说的都是心里话,隐形的上司才是个好上司,出现在他们面前又不能奋力为他们争个前程的上司,还不如没有!

这不,新上司来了,他们的麻烦也就来了!

朝廷制度,本地人不得在本地为官,两人都不是本县人,但都是本州之人,离家不算太遥远却也不太近。地理上的距离也正如他们的身份,不远不近,有点小尴尬。夹在刺史与县令中间,既有自己的小心思,又不得不顾忌这二人。

两人在驿站遇到祝缨的时候,隐约觉得祝缨有点不太一样,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并不敢对鲁刺史讲。没个痕迹就敢说出去,到时候鲁刺史兴兴头头地去找事儿,一旦不如意,他俩岂不是要被架在火上烤了?

他们两个在州城里被鲁刺史好一通盘问,问的都是祝缨在福禄县里的事情。

两人离开福禄县的时候,祝缨还什么事都没开始干呢。如果不捕风捉影地说驿站的事儿,两人纵使“据实以告”也只能告诉鲁刺史:“我们县令大人什么事都没干,就在衙门里安家。买了些家具,都是便宜货。吃的也与咱们不同,倒不挑剔。老封翁有二两烧酒就够了,老封君也不要什么山珍海味。”

再问,也就是“县令不通地方的方言,也不认识本地的士绅,整日里骑马携笛,漫游山野。”继续逼问,顶多再挤出一句“生活俭仆,老封翁与老封君也语言不通,镇日里平淡度日”。

当时的祝缨也不过问案子也不过问租赋,连他们预料中的“拜访三老五更”“抓权”都没有一丁点儿的迹象。“县令大人与县里乡人言语不通,并无法串连”。

两人没将自己对祝缨的些许猜测讲给鲁刺史听,因此倒挨了鲁刺史一通好骂:“要你们何用?”又暗示他们: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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