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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彻底了解余颂(2 / 4)

,却反被细嫩的手捏住了。

“你想我抱你吗?”余颂问。

顿珠顶着两个高原红,听完对方说的话后就张开了双臂,余颂抱起了小孩,这时候顿珠才算彻底闻到了这个漂亮哥哥身上“棉花糖的味道”。

他本来性子认生,但对着余颂却很想亲昵,便乖巧地搂住人的脖子。德吉在旁边看得吃味,闹着也要留下来哥哥陪着玩。

“陪你玩,怕是要玩到把你哥哥气得头发掉光!”白玛用民族语笑骂了句,哄着哭泣的德吉说带他去看牛,急急忙忙往隔壁的山头走。

广阔的空地上就剩下余颂和顿珠一大一小,余颂问他想玩什么,顿珠想了想,立刻回答:“我也想去看小牦牛。”

以前他都没机会去看呢,妈妈说余颂哥哥是夏苏家三个表叔的老婆,是他未来的表姨,那他肯定可以带他去看小牛。妈妈说夏苏家一共养了好几十头牛呢!是他家的好多倍!

看着顿珠期待的脸,余颂被萌化了,亲了口小孩的脸,带着他往牛圈走去。

那森一大早去了十公里之外,在一家手作艺人的家里拿到了几周前就定好的婚服。新娘穿的裙子虽然是按照余颂量过的三围定做的,但为了防止有不合适的细节,他还是决定带回去先让余颂试试,有什么错误也能及时让裁缝改。

自从那天的训诫过后,他和余颂再也没有单独相处过。本来全家就是他的汉语最差,平时洛桑和萨杰在跟人闹的时候,讲话速度一快他就什么都听不懂,只能站在一旁装不在乎。

那森没跟人交往过。他的身份不一般,大多数人对他的感情是又敬又怕,他也没上过学,身边除了同为宁玛的男人们,就是他的两个弟弟。

对那森来说,揣摩一个少年的心思并不算难。他是做哥哥的,性格沉稳细致,绝不是那种看不懂眼色的木头僧人。他作为宁玛看过很多双眼睛,以至于如今他能明白人类的善良,也能读懂人类的贪欲。

只是当这个少年实在太不一样。他是汉人,他从小在城市里生活,他住的地方靠近大海,他不喜欢吃西部的食物,他听不懂民族语。最重要的是,他是他未来的妻子。

那森知道他不能像对弟弟一样对余颂,当然,他也绝对不可能这么对待,毕竟他从小看着萨杰调皮时总有种怒极攻心的烦躁感,气过头时连看到他的脸都烦。

但如果对象换成余颂时就完全不同。

他甚至总是很期待余颂犯错。他喜欢看他情绪变化的样子,不管是生气,还是伤心,或者是害怕,余颂抬起眼看他时,那森就会从心底深处冒出一种野性的冲动,逼迫他做出不像他会做出的事。

那森总能看到自己另一个灵魂的欲望:上次用马拍子打他时,他就很想捏住他的唇吻他;当余颂发了疯扔书,在他隔壁留下牙印子时,他就想把手伸进余颂的衣服里,捏住那两颗白嫩的乳头,掐出几道鲜红的指印。

如果他犯错就好了,余颂惹他不高兴了,他就能顺理成章的惩罚他,用光面堂皇的理由去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是可以的。那森没有丝毫的负罪感,他不是那种清高克己的传教士,因为余颂是他的妻子,他可以对他的妻子产生欲望。

但那森到现在为止,都觉得自己是兄弟三人中对余颂了解最少的人。这个事实认知让他有些不愉快,他自诩对世间规则运转理解透彻,也习惯受到很多人的崇爱,可他不却懂余颂。

他想彻底了解余颂。从里到外,从身体到灵魂。

那森停了车,抱着婚服放上沙发。房间里没人,他往后院走去,在牛圈附近的空地看见了熟悉的背影。

风声将歌谣送至他耳畔,那森一愣,他仔细捕捉着听来有些陌生的男声,突然意识到这是余颂在唱歌。

他在唱一首民族语的情歌。

虽然是汉人,但是余颂的每个小舌音都念得很完整,乍一听还感觉不到什么问题,让人以为是本地人在唱歌。

他的吟唱声不大,仿佛叹息,又仿佛是在念一首情歌。这些歌词被余颂融进某种温暖的情感,以至于原曲里的某种弘大感被消解,剩下的只有一种类似午后阳光躺在草原上的惬意感,恋人陪伴在自己身边,生活平凡又美好。

余颂抱着怀里的小孩,闭上眼睛轻轻唱着。身后的山川拥抱着他,把他当作亲爱的孩子一样,让他在这片土地上绽放出一种别样的美丽。

——我亲爱的,我亲爱的,我将热恋献给你,我将忠贞永珍藏

那森沉迷在这种时刻里。抱着孩童的少年平白无故多出一种自然的母性,像青涩的圣母向世间播撒爱意,连一棵草都会被他温柔以待,以至于天空会嫉妒,因为他们不能被那样一双柔软的手所触碰。

顿珠眨着眼睛转头,当他看见那森,张大嘴巴喊了声:“阿古!”

余颂迅速转过头,刚刚脸上的安详荡然无存,表情飞快地从微微的窘迫,变得冷静,最后是强勾起来的一点笑意。

这个人在怕我。那森如此确定这个事实,他慢慢地靠近余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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